邵陽新聞網4月1日訊(通訊員 馮世民)3月31日,筆者從城步脫貧攻堅指揮部獲悉,為進一步規(guī)范駐村工作隊的管理,嚴明工作隊工作紀律,近期,該縣出臺了《關于明確貧困村駐村工作隊“七嚴禁七必須”工作紀律的通知》,全力打造一支能打硬戰(zhàn)、作風過硬的駐村工作隊。
“七嚴禁七必須”規(guī)定,嚴禁妄議政策,必須帶頭講政治守規(guī)矩,積極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脫貧攻堅各項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工作措施,主動服從所在鎮(zhèn)黨委、政府統(tǒng)一安排和管理;嚴禁駐村不實,必須與原單位工作脫鉤,吃住在村,每月駐村工作時間不少于20天,是黨員的隊員組織關系轉接到村;嚴禁以權謀私,必須帶頭遵守項目管理規(guī)定,客觀、公正落實各項惠民政策,不得插手、干預和承包或變相承包項目工程;嚴禁工作不力,必須熟悉村情戶情,定期入戶走訪,切實履行駐村工作隊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嚴禁敷衍了事,必須規(guī)范工作記錄和整理檔案,如實規(guī)范填寫《工作日志》和《考勤登記簿》,準確制定駐村工作隊計劃,明確人員分工;嚴禁作風粗暴,必須熱情接待群眾,及時受理群眾合理訴求,帶頭改進作風,融洽干群關系;嚴禁鬧不團結,必須指導和協(xié)助所駐村開展工作,與村“兩委”班子相互配合,帶頭揚正氣、樹新風,促進和諧穩(wěn)定。
為確保“七嚴禁七必須”落到實處,落地生根,縣委組織部、駐村辦、扶貧辦會同縣紀委監(jiān)委和指揮部,每季度隨機抽查駐村工作隊履職情況,并將抽查結果在全縣媒體通報。凡違犯“七嚴禁七必須”并造成不良影響的,將依規(guī)依紀從嚴追究相關駐村工作隊員和派出單位責任,同時追究所在鎮(zhèn)黨委和鎮(zhèn)紀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