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wǎng)9月13日訊(通訊員 鄧青艷 陳良曄)9月12日,筆者從城步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刑事審判庭由3名法官、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公開審理了一起毒品販賣案。這是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頒布以來,該院首例采用7人合議庭審理的案件。
根據(jù)《人民陪審員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社會影響重大的第一審刑事案件,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7人合議庭進行審理。
在這起毒品販賣案中,被告人錢某、陳某多次販賣毒品,犯罪情節(jié)嚴重,社會影響惡劣,公訴機關(guān)對被告人提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議。城步法院決定組成7人合議庭公開審理此案。開庭前,合議庭成員認真閱卷、分析案情、查閱資料;庭審中,嚴格行使庭審職權(quán),認真傾聽控辯雙方意見,整個庭審過程井然有序。因該案被告錢某、陳某對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犯罪事實均無異議,經(jīng)合議庭評議后,該案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