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訊 從2012年以來至今未年檢過,從2010年以來共有118條交通違法未處理,累計計分142分,罰款20000余元……6月14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邵陽支隊新寧大隊高速交警公布一起案件,一輛小汽車成為湖南高速交警查處的“違章王”。
6月13日,省高警局邵陽支隊新寧大隊高速交警在洞新高速新寧收費站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輛牌照為湘E3BJ99的黑色現(xiàn)代轎車在收費通道口走走停停,高速交警立即對其攔下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該車并未粘貼年檢標志,并且從2012年4月后便未進行年檢。
駕駛員劉某稱這輛車不是自己的,他也不知道這輛車為什么沒有年檢。而高速交警通過查詢發(fā)現(xiàn)更驚人的秘密:該車自2010年以來共有118條交通違法未處理,累計計分142分,罰款20000余元,按照法律規(guī)定該車將被扣留??吹角闆r不妙,坐在副駕駛的女子拿出一個信封遞給執(zhí)勤高速交警,被嚴詞拒絕。
當高速交警依法開出罰單后,劉某情緒激動起來,不但拒簽拒收罰單,并在得知要回新寧大隊隊部協(xié)助調查后,他留下證件與車輛,與副駕駛一起徒步離開。
劉某因車輛未年檢、未粘貼年檢標志將被依法處以駕駛證扣4分,罰款400元的處罰,車輛也被依法進行扣留。高速交警提醒駕駛員劉某與該車車主,請盡快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