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段某冬,男,38歲,10月16日19:50從外地自駕抵達洞口縣,10月17日核酸檢測為陽性,診斷為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
目前正在有序開展流調溯源、隔離管控、核酸檢測、醫(yī)療救治、村(社區(qū))防控等處置工作。
經初步流調,段某冬主要活動軌跡如下:
10月16日
18:10—19:50 從外地自駕(湘A2Q42K)前往洞口縣;
19:50—19:52在滬昆高速洞口出入口下高速后,在洞口高速健康服務站采樣點核酸采樣;
19:52—20:20在洞口高速健康服務站對面老謝家飯店晚餐;
20:20—21:00入住洞口縣廷泊酒店;
21:00—22:13在廷泊酒店五樓足元里足浴中心浴足;
22:13—24:00回酒店房間休息后未外出。
10月17日
08:22 閉環(huán)轉運至定點醫(yī)院。
如與上述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請務必第一時間主動向當地村(社區(qū))或洞口縣疾控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0739-7222608)報告,配合做好隔離醫(yī)學觀察或健康監(jiān)測、核酸檢測等健康管理工作。
當前,疫情形勢嚴峻復雜,“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壓力持續(xù)增大。請廣大居民及來(返)洞口人員增強防范意識,嚴格落實“健康第一責任人”要求,主動履行防疫義務。
1.嚴格落實個人防護要求。出入公共場所規(guī)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風、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離、主動接種疫苗、進入公共場所掃“湖南場所碼”。
2. 倡導廣大居民減少跨縣出行,原則上不出縣,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qū)或有本土疫情社區(qū)傳播的縣市區(qū)。
3.嚴格落實“入縣即檢”防疫措施。所有外省來(返)縣人員應提前報備,持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進入洞口,并在第一入縣口主動配合開展落地核酸檢測。抵達洞口后在第1、3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在第3天核酸結果出來前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前往人群聚集場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各級各類聚集性場所及公共場所,要嚴格落實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導督促廣大居民做好掃場所碼、戴口罩、測體溫等防疫措施。
洞口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0月17日